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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发言摘登:用文明滋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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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会发言摘登:用文明滋养校园

* 发表时间 : 2018年10月05日 * 浏览 : 2990

抓早抓紧抓实 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陕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鲍贻勇

陕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鲍贻勇作报告。中国文明网记者 王钰 摄

  一直以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创建文明校园作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厚德陕西”建设的重要载体,持续开展,深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中央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陕西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了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纳入创建规划,统一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省各市、县按省里的统一部署坚持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同时,在省文明委的指导协调下,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也在全省高校和中小学校部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形成了地方文明委和教育系统的文明创建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格局。

  经过二十余年的持续创建,全省已经形成了由省、市、县三级文明校园构成的先进群体。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有省级文明校园213所,市级文明校园979所,县级文明校园776所,其中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的学校有8所,各级文明校园总数占全省现有学校数量的22%。

  在中央文明办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省文明办组成课题组,在充分调研、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评审修改,制定了《陕西省省级文明校园测评体系》。2014年以来,特别是2015年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根据中央要求和实践发展需要,省文明办组织人力又对省级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再次作了完善。使创建文明校园工作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以“厚德陕西”建设活动为依托,更加突出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建设理想信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贯穿创建活动始终,注重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使创建活动更加体现学校特点、突出学生主体、符合教育规律、厚植道德根基。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问题,2014年,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创建工作实际,研发建设了“陕西省文明校园创建常态化网络管理系统”,创建学校根据测评体系的要求,通过网络适时报送本校开展创建活动情况,实现了对创建工作的全程监督管理。此外,还对创建工作情况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评比,对半年测评分数达不到40分的学校发出工作预警,对年度测评分数达不到70分的学校提出黄牌警告。为了杜绝临时创建、突击创建,我们规定所有申创学校必须提前两年提出创建申请并注册进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报送工作情况,两年的创建成绩按4:6进行折算。这些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解决了文明办对文明校园管理“灯下黑、睁眼瞎”的问题。


以文明高校认定为抓手 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发展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 王建华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成员王建华作报告。中国文明网记者 王钰 摄

  长期以来,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文明创建工作,从1998年开始,连续20年组织开展文明高校的认定工作,有力推动了师生文明素养的提升,形成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厅党组一贯认为,文明高校不是一个单项荣誉,一直将文明高校作为全省高校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来对待,将文明高校创建作为评选各级先进党组织的重要参考和学校主要领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省委教育工委专门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为文明高校的认定工作把关定向,出台支持政策。同时,将文明高校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序列,并作为申请省级文明校园、省级文明标兵校园和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基础条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育工委宣传部,负责省级文明高校的创建指导、申请受理、材料审查、结果认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全省高校积极响应,将文明高校的创建纳入高校事业发展规划,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校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先进经验推广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文明高校认定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认定管理办法》《湖南省文明高校创建标准》等文件,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多次修订,切实加强了对文明高校创建的宏观指导。一是明确了七条认定基本条件。即:党委对创建文明高校的领导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明显;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富有成效;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有效提升;校园文化氛围浓厚,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平安高校建设扎实推进,校园秩序安全稳定等。二是明确了七条认定“高压线”。凡出现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教职工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制裁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等7种情况,不予受理文明高校的认定申请,已经认定的,撤销其文明高校的称号。三是细化了文明高校创建标准。以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校文明校园建设“六个好”标准为纲,将创建标准细化为5个一级指标,52个二级指标,并有详细的计分办法。

  在文明高校认定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提出申请、材料审查、实地考察、书面汇报、审议认定五个环节。为确保文明高校称号的含金量,从2014年开始,我们对文明高校实行动态管理,取消了原来的终身制,规定有效期为6年,中期(3年)复查一次。目前,我省高校届期内的全国文明单位有4所,省文明标兵单位有8所,省文明单位有19所,省文明高校有37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64%。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引导各高校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处在文明校园“第一层级”的文明高校打造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